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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稅法天地》辭修公園土地糾紛 林敏弘提對策
發布日期: 2012-02-25

 

【2012-02-25/經濟日報/B1版/稅法天地】

 

 

北市泰山區辭修公園私人土地政徵收案,多年懸而未決,地主們年紀愈來愈大,等不到補償金,退而求其次希望政府恢復為「公共設施保留地」使用,透過容積移轉,再把地捐給政府,政府也不必花錢徵收,一舉兩得。

第三代地主黃林富為爭取合理補償,陳情十多年,法院也跑了好幾趟,最近他找上通曉法律及地政的鬼才會計師林敏弘,期待和平解決這件紛爭。黃林富說,母親年事已高,若能透過容積移轉,得到合理的補償,母親更能安享天年。

前副總統陳誠60年代葬於泰山鄉同榮村,後來遷墓,墓園改為辭修紀念公園;40多年來政府未辦理徵收(主因當年政府與地主雙方金額談不攏),目前該地總面積公告現值已達5億多元。

黃林富強調,這塊是私有地,原畫為「公共設施保留地」,近年有地主辦理土地移轉,申請使用分區證明時,發現已改為「公共設施用地」,買賣土地就必須繳納土地增值稅。

他說,由於已是「公共設施用地」(變成公園了),所以贈與、繼承時都要課稅,最近就有其中一名地主,所持分的土地公告現值高達1億多元,被課遺產稅3,000多萬元,但是地主的兒子們都沒有錢繳稅,而且也不能以此「公共設施用地」抵繳。

勤實佳集團負責人林敏弘表示,地價愈來愈高,政府沒有那麼多錢可以徵收,但是近年有容積移轉獎勵,他腦筋急轉彎,建議地主退而求其次,要求新北市政府將之恢復為「公共設施保留地」,這樣可以把土地容積移轉給建商,再把土地捐給新北市政府,兩全其美。

林敏弘說,若恢復為「公共設施保留地」,地主可享有免稅優惠,現況遇到的繼承、贈與以及買賣所產生的稅務壓力,都可以迎刃而解,也避免一代接一代,地主人數愈來愈多,情況愈來愈複雜;何況,新北市政府也不用再編列預算向地主徵收土地;這可說是目前看來最有效率及合理的解決辦法。

據了解,林敏弘接下來可能會向總統馬英九陳情。

他透露,若政府強調已經把土地補償費付給地主們,40多年來卻遲未辦理土地過戶,依民法第125條已經超過15年請求時效,造成「國家損失」,顯然是公務員有疏失,監察院應調查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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